株式會社PCINS(以下簡稱”公司”)遵守信息通信網利用促進及信息保護等相關法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與個人信息相關的法令規定,制定個人信息處理方針,盡全力保護用戶權益。
公司通過個人信息處理方針,告知用戶個人信息以何種用途和方式被利用,公司爲保護個人信息採取何種措施。
企業修改個人信息處理政策時,將通過網站公告事項(或個別公告)進行公告。
第1條(收集個人信息的項目及收集方法)
① 正在收集的個人信息條目
公司爲了會員服務,爲了向用戶提供包括定製服務在內的更加優質的服務,正在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分類 | 目的 | 項目 | 持有及使用期限 |
必須 | 會員註冊與用戶識別,會員管理 | 用戶名(手機號碼),姓名,密碼 | 註銷會員時,保存90天后銷燬 |
| 提供個性化服務 | 用戶名(手機號碼)、姓名、服務使用記錄、年齡及性別 | 註銷會員時,保存90天后銷燬 |
| 防止作弊 | 被查出作弊行爲的ID(郵箱)、姓名、手機號碼、服務使用記錄、CI | 註銷會員時保存3年後銷燬 |
| 購買海外直購商品時徵收關稅及通關 | 個人通關固有代碼、姓名、手機號碼 | 註銷會員時,保存90天后銷燬 |
選擇 | 服務的營銷與推廣 | 用戶名(手機號碼) | 註銷會員時銷燬 |
| 通過推測人口統計學特點和用戶的關心及傾向,用於量身定做型廣告 | 服務使用記錄、年齡及性別 | 撤回同意時切斷量身定做的廣告,退出會員時銷燬 |
② 收集方法
公司通過以下方式收集個人信息。 公司在網上輸入用戶爲使用會員服務而註冊會員時提供服務所必需的信息。 註冊會員時收到的必要信息是ID(手機號碼)、姓名、密碼,爲了提供優質的服務,用戶可以選擇性地輸入的事項。 另外,在服務內的問卷調查或活動時,爲了統計分析或提供贈品等,可以選擇性地要求輸入個人信息。 但是,不收集可能侵害使用者基本人權的敏感個人信息(人種及民族、思想及信條、出生地及原籍、政治傾向及犯罪記錄、健康狀態及性生活等),不得已需要收集時,必須事先徵得使用者同意。 此外,在任何情況下,輸入的信息除了事先向用戶公開的目的外,不用於其他目的,不外泄。
第2條(個人信息的收集與使用目的)
① 會員管理
使用會員制服務時的本人確認、個人識別、防止不良會員的不正當利用和非許可使用、確認加入意向、年齡確認、投訴處理等信訪處理、傳達告知事項
② 用於營銷及廣告
新服務開發和活動,根據促銷通知提供信息及量身定做型服務,根據人口統計學特性提供服務及刊登廣告,掌握連接頻率或會員的服務使用及加入途徑的統計
第3條(個人信息的擁有與使用期限)
公司原則上在達到個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後立即銷燬相關信息。
但是,根據”商法”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等相關法令的規定,以下交易相關管理義務關係確認等理由需要保留一定期限時,保留一定期限。
保存依據 | 目的 | 期間 |
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 合同或取消約購等相關記錄 | 5年 |
| 貨款結算及財物等供應相關記錄 | 5年 |
| 消費者投訴或糾紛處理記錄 | 3年 |
通信祕密保護法 | 訪問(日誌)相關記錄 | 三個月 |
第4條(個人信息銷燬程序和方法)
公司原則上在達到個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後立即銷燬相關信息。 銷燬程序和方法如下。
① 銷燬程序 用戶爲使用服務等輸入的信息在達成目的後轉移到另外的DB中(紙質文件箱),根據內部方針及其他相關法令的信息保護事由(參考擁有及使用期限),保存一段時間後銷燬。
被轉移到另外DB的個人信息,如果不是根據法律的情況,除了擁有以外,不會用於其他目的。
② 銷燬方法
打印在紙上的個人信息用粉碎機粉碎或通過焚燒銷燬。
以電子文件形式保存的個人資料,採用不可重放記錄的技術方法刪除。
第5條(個人信息第三方提供)
用戶的個人信息在個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中同意的範圍內使用,未經用戶事先同意,原則上不得超出同範圍使用或向外界公開用戶的個人信息。
但以下情況除外。
用戶事先同意時
依照法令規定或以調查爲目的,根據法令規定的程序和方法,調查機關提出要求時
第6條(個人信息處理委託)
爲順利辦理業務,委託辦理用戶個人信息時,應事先告知個人信息處理委託人(以下簡稱”受託人”)和委託辦理個人信息處理業務內容。
現將公司個人信息處理受託人及其業務內容如下。
受託人 | 業務目的 |
CJ大韓通運 | 商品配送 |
韓鬆物流 | 物流中心相關業務 |
LG U+、KT、Kakao、NHN、LG CNS | 發送信件 |
谷歌、 NAVER、 Meta | 廣告數據 |
亞馬遜網絡服務 | 廣告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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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用戶的權利及其行使方法)
① 用戶可以隨時查詢或修改已登記的自己同意的個人信息,也可以要求解除註冊(撤回同意)。
② 爲了查詢、修改用戶的個人信息,可以”變更個人信息”(或”變更會員信息”等);爲了解除註冊(撤回同意),可以點擊”退出會員”,或者通過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個人信息管理負責人,將立即採取措施。
③ 用戶要求對個人信息錯誤進行更正時,在完成更正之前不得使用或提供該個人信息。另外,已向第三方提供錯誤個人信息時,將更正處理結果及時通知第三方進行更正。
④ 公司根據用戶要求,對解除或刪除的個人信息按照”第3條(個人信息的擁有及使用期限)”規定進行處理,並禁止閱覽或用於其他用途。
第8條(個人信息自動收集裝置(Cookie-cookie)的設置、運營及其拒絕相關事項)。
公司運營隨時儲存並查找用戶(連接者)信息的”cookie”等。 cookie是用於運營網站的服務器發送給您的瀏覽器的非常小的文本文件,存儲在您的電腦硬盤中。
公司使用曲奇餅乾進行以下目的。
① 通過分析COOKIE等使用目的會員和非會員的訪問頻率或訪問時間等,掌握用戶的喜好和關心領域及追蹤蹤跡,掌握各種活動參與程度及訪問次數等,提供目標營銷及個人量身定做型服務
② cookie的安裝/運行您對cookie的安裝有選擇權。 因此,您可以通過在瀏覽器中設置選項來允許所有cookie,或者每次保存cookie時通過確認,或者拒絕保存所有cookie。
③ 如何拒絕/刪除 cookie 設置,用戶可以通過選擇您使用的瀏覽器中的選項來允許所有 cookie,或者每次保存 cookie 時都經過確認,或者選擇設置拒絕所有 cookie 保存。 但是,如果您拒絕安裝曲奇,則提供服務可能會有困難。
設置方法示例(Internet Explorer):Web瀏覽器上端的工具 > Internet 選項 > 個人信息(移動安卓系統的情況):設置 > 應用程序 > 應用程序 > 存儲空間> 刪除數據/臨時文件
第9條(保護個人信息的技術性/管理性對策)
① 公司在處理用戶個人信息時,爲確保個人信息不被丟失、被盜、泄露、篡改或損壞,正在尋求以下技術對策。
用戶的個人信息(密碼)被加密保護,但儘管公司加密保護用戶密碼,但在公共場所使用網絡等過程中,有可能無意中丟失、被他人盜取或泄露,故用戶不得將個人信息泄露給他人,不得出租、提供等公開,不得擅自收集、使用釣魚等社會工程方法收集個人信息,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用戶的個人信息基本上由密碼保護,對文件和傳輸數據進行加密,重要數據通過另外的安全功能得到保護。
公司經常使用自動更新新信息的殺毒軟件,爲防止電腦病毒造成危害,24小時有工作人員常駐並採取保護措施。如果病毒侵入,將自動向工作人員發送病毒侵入Alarm,同時自動進行治療。
公司採用安全裝置(SSL或SET),利用密碼算法可以安全傳送網絡上的個人信息。
公司爲了防止黑客等入侵公司信息通信網導致用戶個人信息泄露,24小時啓動從外部入侵探測及入侵切斷系統。
② 公司認識到保護用戶個人信息的重要性,爲了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正在採取以下管理措施,將個人信息處理職員限制在最小限度等。
以處理個人信息的職員爲對象,就學習新的保安技術及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等,定期進行公司內部教育和外部委託教育。
公司要求所有入職者提交安全承諾書,事先防止因人泄露信息,監視個人信息處理方針的執行事項及職員是否遵守,確認違規內容時,爲糾正或改善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正在制定內部程序。個人信息相關處理者的業務交接在保持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明確入職/辭職後個人信息事故的責任。
不混合保管個人信息和一般數據,而是通過另外的服務器分離保管。
將電算室及資料保管室等設定爲特別保護區,禁止出入。
公司不承擔因用戶個人的失誤或基本網絡的危險性而發生的事。個人爲了保護本人的個人信息,需要妥善管理自己的ID和密碼,並對此負責。
第10條(個人信息相關信訪服務)
公司爲了保護顧客的個人信息,處理個人信息相關不滿,指定並運營以下個人信息保護信訪負責部門。
個人信息保護信訪負責部門:PCINS韓國分公司
電話號碼:1800-0852
郵箱:info@pcins.co.kr
用戶可以利用公司服務向個人信息管理負責人或負責部門舉報所有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投訴,公司會迅速對用戶的舉報事項給予充分答覆,如需舉報或諮詢其他個人信息侵害事項,請諮詢以下機構。
個人信息糾紛調解委員會:1833-6972 (https://kopico.go.kr )
大檢察廳網絡調查科:(沒有區號)1301(http://spo.go.kr )
警察廳網絡安全局:(無區號)182(https://cyberbureau.police.go.kr )
韓國互聯網振興院個人信息侵害舉報中心:(無區號)118(https://privacy.kisa.or.kr )
第11條(個人信息管理負責人)
公司正在盡最大努力讓用戶安全使用好的信息。
在保護個人信息時,發生違反告知使用者事項的事故時,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但是,儘管採取了技術性補救措施,但因黑客等基本網絡危險性而發生的意外事故導致信息損毀及因訪問者撰寫的帖子引發的各種糾紛,公司不承擔責任。
處理用戶個人信息的負責人如下,迅速、誠實地回答個人信息相關諮詢事項。
第12條 (告知義務)
① 包括本個人信息處理方針在內的其他個人信息保護詳細內容在服務網站首頁公開,以便使用者隨時都可以輕鬆查看。
② 根據法令政策或保安技術的變更,追加刪除或修改重要內容時,在實施變更的個人信息處理方針之前,將通過服務網站對變更理由及內容等進行公告。
③ 本個人信息處理方針的內容隨時都有可能變更,所以每次訪問服務網站時請確認。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1日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1日
香港PCI&S股份有限公司(PCINS HK Co., LTD)
代表 : 朴炳健 / UNIT 1411, 14/FLOOR,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SHEUNG WAN
營業執照號 : 76045135-000-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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